半岛·体育BOB官方网站大学生文明行为规定
为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,促进文明校园建设,树立优良校风、学风,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和高尚的道德情操,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,成为“四有”新人。根据国家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、和我院实际情况,特对学生行为做如下规定:
1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不准聚众喧哗哄闹。不准在上课、自习、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起哄、吹拉弹琴、玩电脑游戏、开放音响,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。
2、尊敬师长。尊重他人;说话和气,待人有礼;不说脏话。不得侮辱他人。
3、维护公共秩序。不准在教师、宿舍和公共场所吸烟。严禁酗酒、猜码划拳。不在教室、图书馆等学习场所用有声通讯。
4、衣着整洁大方。严禁只穿短裤(制服短裤除外)、背心。拖鞋进课堂和公共场所。
5、讲究卫生。严禁随地吐痰,严禁随地大、小便。
6、创建文明校园。不准随地乱扔果皮、纸屑和杂物,不准乱倒水,乱扔酒瓶,不准在教学楼、宿舍区和人行道上踢球。
7、爱护公共财物。严禁在建筑物、室内、厕所、桌椅、黑板等公物上乱涂写、乱画、乱张贴。
8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勤俭节约。不得浪费水电、不得浪费粮食。
9、男女交往要讲究文明、举止得体。禁止在校园内公共场所搂抱接吻,勾肩搭背等。
10、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,购票、用餐、上车等要自觉排队,骑车须注意行人安全,不得超速或抢道。
11、文明上网,不得在网上散布反动言论、低级趣味或虚假信息。
以上规定,全院学生无比遵照执行;对违反以上规定者、将视情节轻重、认识态度好坏、给予批评教育、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。